苏安办〔2025〕13号(工业企业火灾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)
工业企业火灾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
今年以来,全市发生厂房仓储火灾 49 起,其中机械制造行 业 17 起( 占 比 34.7%)、纺织制造业 14 起( 占 比 28.6%),涉 合租合用厂房(厂中厂)17 起( 占比 34.7%),工业企业火灾形 势严峻复杂。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防范,全面深化安 全生产“六化”建设,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有效遏制火灾事故 发生,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,经研究,决定自即 日起,在 全市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火灾防范集中攻坚行动,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,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。按照“政 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”的原 则,坚持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,深入开展火灾防范专项攻坚,着 力消除安全隐患,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治能力,推动全市工业企 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。
二、整治目标
以全面压降工业企业火灾总量、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核 心目标,系统推进隐患排查整治,集中排查整治管理机制、火源 管控、电气线路、设备维护、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等环节的突出 隐患。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工业企业加强生产工艺流程、生 产装置安全管理,淘汰落后工艺、设备。通过标本兼治、综合整 治,推动企业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改善、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。
三、整治重点
1.管理机制隐患。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 人员;班前班后教育、一季一课及全员消防培训教育等落实不到 位;未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;消防安全管 理管理制度不健全,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。
2.火源管控隐患。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、严格持证上岗、 实施现场监护;未对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未设置防爆、 防静电、防火等安全设施设备;厂房、仓库、办公室、休息室未 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,或防火分隔不到位;违规使用易燃可 燃材料作为隔断、隔墙、装修和保温;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 电,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长钩、锂电池 专用灭火器、智能 AI 摄像头。
- 电气线路隐患。电气线路私拉乱接、未套管保护, 电器产 品使用管理不规范,可燃物未与配电柜保持安全距离;开机前或 者生产前未对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进行试验和维护,对出现的隐 患未及时检修,下班后未及时切断厂区及设备电源。
4.设备维护隐患。除尘设备、生产用天然气管道等易引发火 灾的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未定期检测;未及时清理定型机、烘干机、 排风系统等设备设施内毛絮;锅炉、导热油炉等设备在超过额定 工作压力和设计温度的工况下持续运行;珍珠棉发泡机组未设置 有效静电接地系统,未配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联锁装置与自动抑 爆设施。 - 消防设施隐患。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,或水压、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;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、灭火、防排 烟等设施,或消防设施系统无法正常使用,不具备防灭火功能; 车间、仓库火灾危险性改变,未设置相应建筑消防设施;未按照 要求配置安全“三件套”(智能烟感报警装置、消火栓、一键警报 广播)。
6.疏散通道隐患。厂区内搭建违章建筑、堆放货物,消防车 通道被占用、防火间距不足、影响消防救援操作场地;疏散指示 标识缺失或失效;厂房内部随意分隔、堆放物资,疏散通道不畅、 安全出口不足;丙类厂房内的办公室、休息室未按要求设置独立 安全出口等问题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广泛动员部署(即日起至 4 月 10 日)
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载体,多角度、多 方位、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。要迅速开展动 员部署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,建立闭环管理机制, 压实责任链条,强化协同联动,有力有序确保工作高效落实。
(二)全面自查自改(4 月 11 日至 4 月 30 日)
各地要迅速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传达给企业,督促企业严 格对照整治内容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,明确岗位风险、操作规程、 应急处置、疏散逃生“四要素”。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,要落实具 体责任人、明确整改措施、闭环时限并形成台账。要总结常见问 题隐患,举一反三,定期排查风险因素,经常开展消防培训和应 急演练,持续抓好消防安全管理。
(三)深化帮扶指导(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)
各地要组织培训,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及一 线员工,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。要结合检查指导,深入企业现 场为企业消除火灾隐患提供帮扶指导,要依托保险机构、专业第 三方等,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消防安全疑难杂症答疑解惑。要引导 企业加大技改投入,推动工业企业智能烟感报警装置、消火栓、 一键警报广播“三件套”应装尽装,推广安装 AI 火灾识别视频监控 等智慧消防设施,提升企业消防安全防护能力。
(四)开展执法检查(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)
在帮扶指导企业的过程中,要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,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切实落实自查自改要求,是否仍存在整治 重点事项所列问题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等情 形。对于存在较大火灾风险的企业要按界定标准纳入消防安全重 点单位,督促单位申报备案,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。针对管理 混乱、安全条件差、问题隐患突出且屡教不改、熟视无睹的企业, 要联合多部门开展“综合查一次”执法检查,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 作真正落地见效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
各地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,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, 结合省安委办下发的《关于加强治金等工业企业火灾防范工作的 提示函》要求,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,明确时序进度,全面推进 各项任务措施落实。要积极组织应急、消防等部门,通过强化风险研判、压实责任链条、完善制度体系等措施,切实消除火灾隐 患,有效提升企业防火和自救能力。
(二)强化宣传引导
各地通过正向引导与反向警示双重发力,对此次专项整治行 动进行广泛宣传,通过培训宣教等方式强化企业认知,切实提高 企业自查自改实效,指导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,提升企业防火 和自救能力。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,对典型违法案例,认真剖析 曝光,达到查处一起、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的效果, 以点带面进 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(三)强化长效管理
各地要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和交叉检查,通过逐项复查、动态 清零等机制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,后续要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 巡查,巩固前期工作成果,督促企业做到真整改、改到位、不反 弹。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,提炼优秀经验做法,针对反复、 长期问题隐患制定常态化解决方案,系统性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 力水平。
请各地于6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、消委办。
市安委办联系人:徐,66*50。
市消委办联系人:邱,62*57。
附件:
1.企业火灾隐患重点环节部位
2.关于加强治金等工业企业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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